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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高技能人才创新培养计划重点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国发〔2010〕36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粤府〔2011〕91号)、《关于印发国家高技能人才创新培养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09号)、《深圳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深发〔2011〕18号)、《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深府函〔2012〕99号)、《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发〔2016〕9号)等文件精神,贯彻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有效破解我市技工短缺的难题,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我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新兴战略性产业的发展,培养造就一批具有精湛技艺的高技能人才,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点项目的内容

实施高技能人才创新培养计划是适应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企业竞争力、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高技能人才创新计划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培训为重点,以提升职业素质和职业技能为核心,旨在培养和造就一批具有精湛技艺、高超技能和较强创新能力的高技能领军人才,引领和带动高技能人才队伍发展。重点实施三个工作项目:

(一)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结合深圳经济发展、产业振兴发展规划和新兴战略性产业发展的需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行业(领域),依托具备高技能人才培训能力的企业、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和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重点开展高技能人才提升培训、高技能人才评价、职业技能竞赛、高技能人才课程研发、高技能人才成果交流等活动。从2016年开始,每年新建设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25个左右,到2020年建成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200个左右,大力创建省级、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构建起“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等四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网络,形成科学合理的高技能人才层级培训服务体系。

(二)技师工作站建设项目。建设技师工作站,充分发挥行业、企业集团或科研生产型事业单位培养高技能人才的积极性,发挥优秀高技能人才在带徒传技、技能攻关、技艺传承、技能推广中的积极作用;采取名师带徒等方式加快培养高技能人才;探索深化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的新途径、新模式。从2016年开始,每年新建深圳市技师工作站15个左右,到2020年建成技师工作站150个左右,形成覆盖广泛、承载有力的技师培训载体。

(三)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领军人物在解决技术技能难题、组织重大技术技能革新、技术攻关项目以及带徒传技等方面的关键作用并将高技能人才技术革新成果和绝技绝活加以应用推广。鼓励各级政府、行业、企业选拔生产、服务一线的优秀高技能人才,依托其所在单位建设一批技能大师工作室,开展培训、研修、攻关、交流等活动。从2016年开始,每年新建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4个左右,到2020年全市建成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30个左右,基本形成覆盖重点行业、特色行业的技能传承与推广网络。

二、工作方法

(一)坚持规模发展与重点建设相适应的原则。在“十三五”期间,继续扩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师工作站、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规模,进一步扩充我市高技能人才培养载体。同时,以我市产业发展为导向,重点加强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新兴产业相关的重点专业、高端专业、新兴专业和紧缺专业高技能人才培养。

(二)坚持分类管理的原则。遵循高技能人才培养规律,建立与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师工作站、技能大师工作室相适应的不同工作机制,健全完善不同载体的功能,发挥各自的作用与优势。

(三)坚持资助与产出相对应的原则。健全完善资助条件和标准,按照项目产出大小和效益进行资助,建立良性竞争机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标准侧重于人才培养的规模和等级、技师工作站的标准侧重于重点职业(工种)技师培养、技能大师工作室的标准侧重于技术攻关与技能传承,注重公益产出和成果转化情况。

(四)坚持便利服务与严格规范相结合的原则。建立政府引导、自主建设、专家评审、第三方评估监督的工作机制,形成监管与服务的完整闭环,建立优胜劣汰机制,推动高技能人才创新培养计划重点项目有序实施。

三、重点项目的保障

(一)组织保障。

实施高技能人才创新培养计划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建立计划实施情况的监督、评估、考核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总结和推广先进工作经验。市人力资源保障局负责高技能人才创新培养计划组织实施,市财政委负责资助经费的保障和监督检查。

(二)经费资助。

政府主要通过对重点建设项目进行资助的方式,扶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师工作站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重点建设项目实施分级资助管理,根据项目产出效益大小划分三个等级,分别给予不同数额的经费资助。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师工作站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可根据已开展项目实施情况申报重点建设项目,达到规定的基本条件的,市人力资源局对申报项目进行评估,并量化排序按名额确定资助对象。重点建设项目等级评估办法由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另行制定。

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重点建设项目每年不超过50个。其中,一级不超过10个,各资助20万元;二级不超过20个,各资助15万元;三级不超过20个,各资助10万元。

技师工作站重点建设项目每年不超过30个。其中,一级不超过10个,各资助30万元;二级不超过10个,各资助25万元;三级不超过10个,各资助20万元。

技能大师工作室重点建设项目每年不超过10个。其中,一级不超过2个,各资助50万元;二级不超过3个,各资助40万元;三级不超过5个,各资助30万元。

(三)技术服务。

加大高技能人才师资培养力度,提高教师能力水平。加快适用于高技能人才的现代培训技术和特色教材的开发。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调查统计制度,定期发布高技能人才岗位需求预测信息,建立完善高技能人才信息库和技能成果信息库。建立导师库、技能人才库和技能开发成果信息库,展示技能创新成果;建立技能大师库和技术革新成果信息库;促进交流,推广经验。

四、方案实施日期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本方案印发之前由市人力资源保障局认定并评估合格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师工作站、技能大师工作室继续有效,并适用本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