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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云计算大数据发展“十三五”规划

一、面临形势我国高度重视云计算、大数据发展,将其作为创新发展的重要支撑手段。2015年连续出台了中国制造2025、云计算指导意见、“互联网+”行动指导意见、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等国家战略,将云计算、大数据作为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的发展重点。通过云计算创新发展试点示范等工作,引领全国形成云计算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北京等省市纷纷发布区域性规划,部署云计算、大数据产业发展。目前,云计算、大数据向经济社会各个领域的融合渗透不断深化,对新一代信息技术及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医药、高端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起到重要的支撑和推动作用。

我省产业转型升级迈入关键时期,对云计算、大数据发展提出更高要求。我省是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是长江经济带的重点发展区域。发展云计算大数据产业,将成为推动我省经济快速发展,促进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长江经济带开放开发等战略加快实施的重要突破口。我省汽车及零配件制造、钢铁、石化、电子制造、纺织服装等优势产业正处在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服务型政府和智慧城市的建设正处于攻坚阶段,迫切需要发挥云计算、大数据在促进传统产业跨越式发展,提升政府治理水平,增强民生服务能力中的重要支撑引领作用,创新发展模式,培育新业态和新经济增长点。

 

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兴起,各国积极部署新兴产业发展。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快速发展并广泛渗透,推动传统产业各领域技术持续突破、不断融合、加速应用,引发产业形态、创新体系、组织形式、商业模式和价值链重大变革。国际金融危机以来,美、欧、日、韩等主要发达国家高度重视云计算、大数据发展带来的全球信息产业重构机遇,纷纷围绕云计算、大数据等产业发展,在政策、标准、应用等方面进行长期战略部署,力争抢占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的战略制高点。

二、发展基础

(一)发展氛围日趋浓厚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云计算大数据产业发展,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先后制定出台了加快推进智慧湖北建设意见和行动方案、加快促进云计算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推进楚天云建设的意见、大数据发展行动计划,有关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形成浓厚的产业发展氛围。武汉、襄阳、宜昌等主要城市抢先布局云计算大数据发展,已经取得良好成效,引领和示范作用明显。

(二)平台建设不断加快

“十二五”期间,我省积极支持云计算产业园和产业基地建设,为云计算企业集聚和整体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楚天云基础设施一期工程已基本建成并投入使用,省直部门已有296个应用系统迁移至楚天云。“光谷云村”创新“基地+基金”的发展模式,吸引上海云天、长江大数据交易中心等多家云计算大数据企业集聚。“襄阳云谷”着力发展行业云应用、IaaS服务等优势产业环节,华为华中大数据中心、中移动湖北襄阳“四个中心”、锦云中国中部呼叫产业城等大型项目相继落户。武汉超算暨云计算(数据)中心于2016年12月初落成。

(三)产业链初具雏形

“十二五”期间,我省云计算大数据产业逐步成长,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为“十三五”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在基础硬件、基础软件、整体解决方案、云服务、运维支撑和终端产品等产业链环节,已经聚集了烽火通信、天喻信息、达梦、深之度、火凤凰、立得空间、光谷北斗等一批国内领先企业,这些企业围绕我省行业应用需求,通过技术研发和业务拓展,实现了从硬件到软件,从产品到服务的产业链覆盖,上下游企业间协同效应初步显现。

(四)行业应用初见成效

我省积极推动云计算大数据在重要行业的深入应用,部分典型行业应用已经取得良好成效。政务领域,武汉市在全国首创“虚拟化、分布式、软件定义”的政务云架构和建设模式,实现41个市直部门行政审批资源整合与共享。环保领域,省环保厅用云计算模式建设全省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管理系统,实现了水源环境数据动态更新、水质类别自动评价、地表水水质及监测数值的分析,提高了饮用水保护能力。公共安全领域,省公安厅依托湖北公安云,大力提高信息资源互通共享程度,拓展大数据应用广度深度,在全国率先迈上云端,刑侦、技侦、网侦和视侦手段集约融合,提升了核心战斗力。工业生产领域,华新水泥借助云计算解决方案大幅降低生产成本,主要设备完好率、水泥窑运转率、安全生产率均达98%以上,远高于同类企业水平。

同时,我省云计算大数据产业发展也面临一些问题。一是互联互通不足,信息系统之间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机制尚未建立,“信息烟囱”与“信息孤岛”现象突出;二是行业应用水平不高,应用程度不深,重建轻用、重硬件设施轻软性投入的现象普遍存在;三是产业发展不充分,产业生态尚不完善,成熟的商业模式尚未形成,云计算大数据企业规模普遍较小,缺乏龙头骨干企业和核心竞争力。

三、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紧抓国家促进云计算大数据发展和新一轮信息产业变革的历史机遇,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政府公共数据共享开放为核心,以打造创新创业生态为抓手,以深化行业应用为重点,以楚天云建设为突破口,着力优化支撑服务平台,深入推进行业应用,培育核心产业载体,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培育壮大我省云计算大数据产业,形成经济发展新动能,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迈上新台阶。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产业总体发展水平走在全国前列,成为我国云计算大数据服务重要枢纽,打造国家级云计算大数据产业基地。

产业规模迅速扩大。培育10家左右具备自主研发实力、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的核心龙头企业,建设3-4个省级云计算大数据产业示范园区,集聚一批创新能力强的中小企业,全省云计算大数据产业规模达到500亿元。

数据共享机制完善。各市州区域云与楚天云对接,数据交换枢纽平台实现省市县三级全覆盖,建立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大数据共建共享机制,实现政府数据、行业数据、科研数据等互通共享,形成数据资源流动和价值再造的良性循环。

行业应用深化拓展。政务、民生、产业等领域的典型云应用取得明显成效,大数据示范应用带动效应显著,政府治理能力、公共服务水平大幅提升,在先进制造、商业金融、信息消费等领域催生一批基于云计算、大数据的新业态。

四、重点任务

(一)优化支撑服务平台

构建楚天云基础设施综合服务平台。以省级电子政务平台为基础,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服务、资源汇聚、协同共享”的原则,建设技术领先、绿色集约、优质高效、安全可靠的楚天云基础设施综合服务平台。采用国际先进的开源云技术和自主、安全、可控软硬件产品,三年内达到万台云服务器、千万亿次每秒运算能力、千PB存储容量和万兆交换吞吐量规模,面向政府部门和社会提供云计算、云存储、云网络、云安全、云灾备等综合服务。

保障全省互联互通。进一步提升电子政务外网网络带宽,扩大网络覆盖,保障省、市、县各级部门和楚天云网络互通,优化政务外网IP地址资源配置,及时满足楚天云对政务外网地址资源的需求。积极引导电信运营企业持续加大资金投入,着力加强面向“互联网+”和大数据产业发展的“云、网、端”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推动全省宽带网络优化升级、5G网络商用和三网融合部署。大力支持无线宽带城市群建设,鼓励武汉、襄阳、宜昌率先建成WiFi城市。

优化提升云服务能力。支持武汉、襄阳、宜昌在现有云计算设施的基础上,发展高性能计算、海量数据存储、信息管理分析能力。以楚天云为载体,以绿色环保和虚拟化为发展方向,稳妥推动省直部门数据中心从传统形态向虚拟化数据中心和软件定义数据中心演进,逐步实现传统数据中心物理设施、硬件资源的虚拟化和软件化。加快建立服务运维体系和标准化服务水平规范(SLA),制定运维服务相关制度、流程和标准,确保运维服务质量。

(二)统筹建立数据仓库

协调武汉、襄阳、宜昌等地云计算资源,加快推动各地数据中心互联,积极探索存量数据中心资源的改造利用和云化升级,集聚重点行业领域的数据资源,建设人口、企业法人、空间地理、宏观经济四大数据库,推动数据资源的有效管理和价值挖掘,为各行业领域的数据应用提供基础支撑。大力推进省直部门基础数据库和应用系统向楚天云迁移接入,推进各市州区域云“块数据”和楚天云的对接汇聚。引导各类社会机构整合开发公益性数据资源,构建政府和社会互动的数据采集、共享和应用机制,形成政府数据与社会数据交互融合的大数据资源,形成海量的大数据仓库。

人口数据库。整合省公安厅、人社厅、计生委、民政厅等部门的人口数据库资源,推动公安、社保、计生、民政、统计、税务等部门间人口信息共享。鼓励互联网企业整合网络数据和人口数据库资源,大力推进多媒体数据与人口数据库资源融合,通过挖掘分析,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人口普查、计划生育、打击犯罪、个人信用等领域提供大数据应用和服务。

企业法人数据库。集聚全省企业法人信息、银行等金融机构信息、中介组织信息等数据,按照数据管理规范进行整合、分类,完善平台的数据管理规则和安全保障体系。实现工商管理部门与税务、海关、外汇管理、银行监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提升工商管理部门管理效率和服务能力,创造优良的市场竞争和企业发展环境。

空间地理数据库。建设全省地理数据库,集聚全省地名地址数据、三维景观数据、遥感影像数据、公共地理框架数据、矢量数据等各类基础地理信息。编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规范,明确数据库数据内容、格式、坐标系统、定位精度和数据使用、数据开放等方面的规范和要求。稳步推进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资源的开放共享,为交通、水利、国土、统计、公安、民政等政府部门以及社会公众提供科学、准确、及时的地理空间信息服务。

宏观经济数据库。建立共享信息资源目录及信息指标,对全省交通、投资、能源、工业运行等各个领域的基础数据库进行整合和管理。依托大数据等前沿技术建立宏观经济分析平台,构筑统一身份模型与权限管理、统一元数据管理、自动化建模与数据集成、资源目录生成与共享等功能,提高基于多源数据的价值挖掘、模型生成的能力,实现全省宏观经济的预测分析和检测预警,提升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能力。

(三)构建数据交换枢纽

建好全省数据交换底层平台。以楚天云数据交换枢纽平台为底层平台,为政府数据、社会数据的集中汇聚和交换共享提供支撑,推进各部门业务应用系统和枢纽平台对接,实现数据自动抽取、传输、存储和交换共享。枢纽平台从省直部门逐步向市州政府部门和社会机构延伸,形成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数据资源共享共用格局。支持各类社会主体依托该平台进行开发利用,向公众提供数据产品查询、数据下载、应用接口等服务。

稳步推动政务数据资源开放。统筹政府数据资源和社会公共数据,推动政府人口、法人、地理、经济等基础数据资源和交通、医疗、环保、就业、能源、金融、电信、国土、公安等重要领域数据融合与共享。对不同行业的政务数据采取动态管理、分级授权的灵活机制。加快推动各部门信息系统迁移、数据开放共享和数据标准制定工作,明确各部门数据开放和共享的范围、边界和使用权限,厘清各部门数据管理及使用的义务和权力。

支持企业提升大数据采集能力。支持各行业企业、公共组织、科研机构开展数据采集、加工、分析等工作,并向楚天云数据交换枢纽平台整合。鼓励各行业企业加强对生产经营活动中物联网、互联网技术的应用,实现数据资源的积累。引导企业、行业协会、科研机构、公共组织等主动开放共享数据,形成大数据开放氛围,为大数据技术研究和应用开发提供丰富资源。

积极鼓励数据资源交易。依托楚天云数据交换枢纽平台,建设数据交易市场,推动数据资源交易。建立数据交易标准规范,明确数据交易的权责关系,提升数据交易安全保障能力。鼓励企业通过数据交易市场进行数据交换、交易,推动数据资源流动和价值再造。鼓励金融服务机构和数据评估机构积极提供数据交易撮合、交易过程认证和管控服务,完善以数据交易为核心的金融服务体系,丰富数据金融衍生品,加快推动数据跨区域、跨行业流通。

(四)深入推进行业应用

推动政府治理领域大数据应用。重点开展市场监管、质量安全、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安全生产、财税审计、公共安全等应用建设,改进政府管理和公共治理方式,推动建立精简、高效、廉洁、公平的政府运作模式。省直部门所有非涉密应用系统向楚天云迁移接入,实现信息资源自动、实时、完整、准确交换共享和电子政务集约化管理。实施宏观经济大数据平台、长江云移动政务新媒体平台、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精准扶贫大数据、公共安全大数据、环境治理大数据等应用示范重点工程。

挖掘公共服务领域大数据潜力。重点开展政务服务“一张网”、健康医疗、社会保障、教育文化、交通旅游等应用建设,支持发展智慧交通、智慧教育、智慧旅游、智慧警务,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依托我省地理空间信息服务产业基础,拓展地理空间信息大数据应用挖掘技术,发展各类地理空间大数据服务产业。实施教育大数据、医疗健康大数据、交通大数据、武汉城市圈旅游一体化、神农架智慧旅游等应用示范重点工程。

拓展产业经济领域大数据应用。重点开展工业云、农业云、电子商务云、智慧物流云等应用建设,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形成协同发展的新业态、新模式。充分利用我省在汽车、发电及输变电装备、数控机床及数控系统、轨道交通装备、航天装备及卫星、船舶及海洋工程等高端装备制造领域的优势产业基础,引导制造业骨干企业与软件企业开展跨界合作,基于云计算技术,发展面向离散型制造业各细分行业的设计、研发、生产协同等云服务。实施工业大数据、汽车智能制造大数据、现代农业大数据等应用示范重点工程。

(五)培育核心产业载体

加快园区基地建设。建设好“光谷云村”、“襄阳云谷”、左岭大数据产业园、武汉临空港大数据产业园等现有云计算大数据产业基地,并以武汉软件新城为依托,建设楚天云大数据产业园,建设大数据呼叫中心和展示中心。充分发挥园区的孵化、承载和引领带动作用,鼓励数据服务企业积极开展云存储、软件在线开发、测评等业务,提供数据和技术支持,构建一批全要素、开放式、低成本的创新创业空间,孵化和催生大数据相关产业。提升园区服务能力,逐步形成和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带动全省大数据产业发展。

培育引进骨干企业。鼓励省内企业发挥软件领域优势,加强产业优化整合,通过联合、并购、重组等方式组建大型公司或进行海外并购,形成云计算大数据核心龙头企业。合理开放楚天云数据仓库资源,吸引国内外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云计算、大数据企业落户。积极跟进新引进企业项目建设,做好配套服务,发挥项目带动示范作用,推进资源要素集聚整合,打造完善产业链,促进大数据产业集聚发展。

建设行业应用数据中心。以楚天云为中心,整合汇聚省内云计算资源,建立一批云计算大数据研究院和应用中心。围绕楚天云数据交换枢纽平台,建设武汉超级计算中心、长江流域云数据中心、地理空间信息云数据中心、数控工程系统信息云数据中心、国家教育云数据中心、质量服务云数据中心、音视频多媒体服务云数据中心、车联网云数据中心和气象云数据中心等一批行业应用数据中心。

(六)加强信息安全保障

健全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完善信息安全顶层设计,建立完善云计算、大数据产业发展的信息安全管理规则、管理模式和管理流程,确保数据通信、数据存储、数据处理、数据可视化等环节的安全可靠。建立完善云计算大数据安全防护和监管协同机制和安全态势感知、安全事件预警预防及应急处置机制,提高信息系统风险隐患发现、应急响应、容灾备份和恢复能力。

大力发展信息安全产业。支持信息安全企业研发面向云平台安全防护、大数据安全管理的信息安全产品,推动信息安全企业由提供安全软硬件产品向提供综合性安全解决方案转型发展,提升企业在产品研发、市场推广、售后服务等环节的综合能力。推动信息系统评估评测企业发展,开展信息系统安全评测、电子认证、应急防范等业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工作

实行云计算大数据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全省大数据战略,加强对全省云计算大数据资源的统筹管理,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推进机制,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加强分类指导,协调解决云计算大数据产业发展中遇到的重要问题和重大事项。依托省云计算大数据专家咨询委员会,聘请云计算大数据领域专家学者、企业界人士,建立定期会议咨询制度,为全省云计算大数据的技术及服务创新、产业发展及相关项目工程实施提供决策咨询服务。支持骨干企业联合中小企业和科研院所组建云计算大数据产业联盟,形成集团化、组织化的推进模式,引导产业资源整合和横向联合,形成实际服务功能。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对重点培育的云计算大数据企业开展“一企一策”服务。加强对重点应用示范项目在项目核准、用地保障、电力保障、网络建设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对符合布局原则和能耗标准的云计算数据中心建设,执行大工业电价,同时在网络、市政配套等方面给予保障,优先安排建设用地。加强云计算大数据有关企业认定工作,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研究出台有关奖励和补贴政策。积极争取国家有关专项资金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设立云计算大数据发展专项基金。综合运用买方信贷、卖方信贷、融资租赁等金融工具,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对云计算、大数据企业的信贷支持。推广知识产权和股权质押贷款。扩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模,结合地方产业发展专项基金,引导民间资本参与云计算大数据企业的战略投资。建立全省云计算大数据重大项目库,利用省级股权投资基金加大对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

(三)加快人才队伍建设

对接国家“千人计划”和我省“百人计划”,制定和完善创新、创业和领军人才引进办法,加强高水平、创新型云计算大数据人才、团队引进和跟踪服务力度,对符合条件的高端人才实行“一站式”服务。推动与产业需求相结合的人才培养。鼓励高校开设云计算、大数据相关的本科生、研究生课程,促进交叉学科发展,培育技术研发及复合型高端人才。支持企业与院校和培训机构联合建立实训基地,以学员交换、工程实训等多种形式培养应用型、技能型人才。鼓励企业联合培训机构面向在职员工开展岗位培训和职业教育。探索有利于创新人才发挥作用的分配方式。鼓励企业采取期权、技术入股、股权、分红权等形式,对有突出贡献的业务骨干人员进行激励。建立引导鼓励人才跨领域流动机制,减少人员跨行业、跨区域流动限制。

(四)健全有关标准规范

研究制定政府数据资源共享开放管理制度。坚持应用系统集约化建设管理,推进已建、新建应用系统迁移接入或直接部署在楚天云。加快建立政务数据交换目录体系,明确数据开放边界和共享范围,促进数据资源跨部门、跨地域共享。研究制定数据开放及保护与政绩考核、政府采购和政府基金项目挂钩的措施。健全数据管理机制,完善数据开放、使用和保护等管理工作体系。建立数据资产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加强对数据资产的知识产权管理。加快制定政务数据管理办法,明确楚天云统筹利用政务大数据的权限、范围和方式,在特定领域探索建立市场化的应用机制。推进云计算大数据综合标准化体系建设,制定数据采集、共享、开放、交易等方面的标准,积极参与国家标准制定工作。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